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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瓯海区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将于本月7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此次土地整治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质量第一和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做到规划先行、生态整治、规范运作。各镇街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三改一拆”等工作,挖掘建设用地复垦资源。充分利用未利用地、废弃园地,进一步摸清宜耕后备资源、旱地改水田等资源状况,做好土地整治规划完善编制,制定土地整治实施年度计划。
项目申请立项前,土地整治涉及国有土地的,各镇街应当征得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涉及集体所有土地的,各镇街应当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意见,经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涉及合法建筑物搬迁或者拆除的,各镇街应当征得建筑物所有权人的同意。
土地整治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安排项目实施镇街、村使用。实施项目成效显著,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的资金,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镇街。
原标题:
瓯海将开展土地整治
佳雨
编辑:孙嘉励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监制:阮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