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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将责令网约车平台取消‘一口价’”的说法引发很多关注。对此,我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在15日联合召开的全市网约出租车经营服务政策宣贯会上明确表示,不会取缔网约车“一口价”,要取缔的是未向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一口价”。
对于网约车的“一口价”,既不是“一刀切”地取缔,也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要求网约车平台进行备案,这样的做法,发挥了“有形之手”的积极作用,又充分尊重了市场规律,体现了可贵的实事求是原则。
所谓“一口价”,指的是乘客在网约车平台输入起讫地后,系统会生成一个固定价格,这个价格一般相当于同路段平均价格的7折—9折。“一口价”的计价方式,让乘客享受了实惠,但在客观上降低了司机的收入。这也是此前部分司机呼吁取缔“一口价”的主要原因。
不过总体来看,网约车是一个竞争性领域,是否设定“一口价”,属于网约车平台的经营自由。监管部门应当督促网约车平台规范运营,维护司机的合法权益,但不宜过度干涉企业的经营细节问题。真正应该关注的,是司机能不能自愿选择“一口价”。如果司机觉得“一口价”不划算,完全可以不接受“一口价”订单,那这样的“一口价”就属于交易双方的正常博弈。但如果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司机接受“一口价”订单,那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
事实上,我市有关部门精准地发现了问题的根源,并出台了针对性措施,如要求网约车平台在8月30日前将计价规则向市交通局重新报备,不得强制司机接受“一口价”订单,不得将“一口价”接单情况与司机的日常考核、赋分等挂钩。这就确保了司机的自愿选择权,维护了市场经济公平自愿的原则。
近段时间以来,网约车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网约车数量明显增多。供求关系的改变,导致网约车司机平均收入下降。对于市场格局的变化,网约车平台也应在吸引乘客和保障司机利益方面把握好平衡,合理设置“一口价”,及时准确将“一口价”等计价方式进行报备,优化调整利润分配结构,消除网约车司机对“一口价”的抵触情绪。“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各自发挥好力量,才能更好地激发市场经营主体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