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风咸宁
“一念之差便身陷囹圄……我真是太后悔了。”近日,咸宁市崇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崇阳县天城镇白泉村原党支部书记罗某涉嫌贪污犯罪案。
此前,崇阳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了罗某涉嫌贪污拆迁补偿款问题线索。征地拆迁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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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村支部书记,他协助城西指挥部负责白泉村征地拆迁、青苗评估、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工作紧任务重,但权力大风险也大,这个线索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到县城投公司调取罗某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房屋丈量数据、附着物补偿发放表等资料进行核对,一路走访相关村民。
走访中发现,2020年5月,罗某曾以其姐夫王某名义向该村村民黄某购买了一套自建房,购买价格为79万元。2021年7月,该房屋被白泉村征收,共补偿245万余元。
“是因为罗某碰巧买到了一栋拆迁房,所以被误会为贪污拆迁补偿款吗?”调查组人员小洪发出了疑问。
“不要轻易下结论,你看,这两处面积不一致。” 调查组苏组长指着《房屋买卖合同》和罗某被征收的房屋测量成果图说。
经过比对发现,黄某与罗某《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面积为393.37㎡,但城西指挥部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中罗某的房屋补偿面积为471.53㎡。调查组随即找到前期征地拆迁房屋测量人员饶某,请他对罗某这栋拆迁房屋面积进行复核。
在调查组的见证下,现场测量结果显示该套房屋测量面积为430.71㎡,比罗某得到的实际补偿面积少了40.82㎡。
“因为在村里开展测量工作时需要罗某出面与村民协调,所以在他多次请求后,我便同意了帮他虚增房屋面积……”面对铁一般的事实,饶某承认了帮罗某虚增房屋面积套取补偿款的事实。
“你在参与天城镇新建路西延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掌握证据后,核查组与罗某开展谈话。
“是我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以为这套房屋已经被征收,要不了多久就被拆除,不会有人发现这个问题……”在证据面前,罗某低下了头,对相关违纪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罗某、饶某被开除党籍,二人违纪违法所得均被收缴,罗某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漏洞,崇阳县监委向县住建局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其规范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征地拆迁公示、房屋面积复核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扎牢不能腐的笼子。